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按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进行补录。根据法院岗位需求,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递补书记员第38名钟颖、第40名古健明,第41名邵芷莹,第42名郑诗韵、第44名胡晓枫为拟补录人员,第39名刘芯如、第43名邱佩婷放弃体检,不予补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3月28日起至2020年4月1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补录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