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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丨人体藏毒、贩毒购毒、容留吸毒……花都法院严惩毒品犯罪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6 18:59:50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拒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直以来,花都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今天是国际禁毒日,小编选取了几个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群众能引以为戒,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害。

       人体藏毒149.7克,获刑十五年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27日,被告人赵某莹以人体藏毒的方式,乘坐飞机从云南省出发,经广州白云机场中转运输毒品到贵州省,后在广州白云机场中转时被民警抓获。民警现场起获从赵某莹体内排出的毒品(净重149.7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裁判结果

      花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莹无视国家法律,为非法牟利运输毒品海洛因149.7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赵某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手段、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莹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典型意义

       人体藏毒,是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而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但无论藏毒、运毒手段如何隐秘,毒品犯罪分子终将落入法网。本案被告人利用身体条件,通过体内藏毒的方式搭乘飞机跨地区运输毒品海洛因达149.7克,严重危害地区社会治安,法院对该犯罪分子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重刑,彰显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决心。

 

       毒贩刑满后再犯,从重处罚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郭某杰在广州市白云区,以29000元的价格向庾某标(另案处理) 购买了2包毒品(净重99.05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2时许,被告人郭某杰在广州市荔湾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其身上起获上述2包毒品、2台手机,后在其居住的房屋起获电子称1台、吸毒工具1个。

       裁判结果

       花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杰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99.05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郭某杰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实施毒品犯罪,系累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郭某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杰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典型意义

       毒品犯罪中,虽然没有“购买毒品罪”的罪名,但如果吸毒者手上持有毒品数量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即使是为了供自己注射、吸食,也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如果行为人购买毒品目的是出于贩卖,或者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是为了贩卖而购买毒品,则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被告人购买并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99.05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合伙出资购毒,居间介绍贩毒,获刑十五年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11日凌晨,被告人匡某海伙同同案人李某珍(另案处理)合伙购得毒品冰毒约100克,被告人匡某海联系同案人罗某佑(另案处理)寻找到买家后,由同案人李某珍将上述毒品交给同案人罗某佑前去与买家进行交易。同案人罗某佑与同案人颜某兰(另案处理)联系妥当,计划将上述毒品以3.4万元的价格贩卖给颜某兰,颜某兰再以4万元的价格贩卖给购毒人员周某强。在交易上述毒品时,民警抓获罗某佑、颜某兰、李某珍,并起获白色晶体二包(净重93.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019年11月,民警将被告人匡某海抓获。

       裁判结果

       花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海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同案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93.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匡某海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匡某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典型意义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往往涉及更多的涉毒人员及毒品数量,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严惩。本案被告人与同案人合伙出资购买毒品,再通过其他同案人居间介绍贩卖该毒品,成立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被告人与同案人在贩卖毒品过程中各有分工、互相配合,对毒品交易的达成均起重要作用,故本案不予区分主从犯,本案被告人及同案人均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八个月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中旬至2020年5月3日期间 ,被告人叶某先后四次容留吸毒人员严某杰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吸食毒品冰毒。2019年8月中旬至2020年4月中旬,被告人叶某先后三次容留吸毒人员贺某东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吸食毒品冰毒。

       裁判结果

       花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典型意义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庞大的吸毒群体是毒品犯罪难以根治的根源之一,容留他人吸毒是对吸毒者的纵容与帮助。容留他人吸毒,害人害己。本案被告人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法院依法对其行为予以惩处,警示广大群众要自觉远离吸毒者,坚决抵制涉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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