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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坚持示范带动和改革创新 深入开展两个“一站式 ”建设工作

作者: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24 16:55:19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年来,广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分两批推出13家诉讼服务窗口示范单位,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初步成效。

一、以示范窗口为抓手,引领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从诉讼服务大厅的基础设施建设、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智能服务建设三个方面入手,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细化为100项,在全省法院全力打造“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全面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一是多元解纷突出“一站式”。示范窗口创建推动全省法院建成了一批集成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平台,全省共成立诉调对接中心112个,工作人员545人,配备专职调解员及特邀调解员2958人,有力推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水平和成效的普遍提升。同时进一步强化多元解纷与案件分调裁审的无缝对接,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在起诉前未经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调解的,在登记后委派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繁简分流程序,形成调审分流、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格局,实现大量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二是业务整合突出“一站式”。实施对内集约化改革,除传统的诉讼服务外,逐步将送达文书、委托鉴定评估等整合纳入,不断拓展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山开创“双向集约”模式,将两级三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方面法院与政府资源横向集约,方便当事人到政务窗口及时获取起诉所需资料;另一方面两级法院纵向集约,助力全市立案标准与流程规范统一,实现三家法院当场联动处理管辖等事项。三是社会服务突出“一站式”。实施对外社会化改革,将司法辅助性事务外包给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深圳、中山等地法院实现除开庭、裁判撰写等以外事务基本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二、以信息科技为支点,推动形成高效衔接、足不出户的诉讼服务

一是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全面实现网上立案,今年网上立案数已经突破110万件,全省网上立案率72.5%,广州、深圳、东莞等部分法院网上立案率超过90%。推进跨域立案,逐步实现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跨区域、跨层级的远程联动,确保“就近能办,异地通办”,倒逼全省诉讼服务标准化、统一化。二是推行诉讼费网上缴纳。联合银行开发覆盖全省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即可缴纳诉讼费的网上缴费系统,推出非税票据邮寄服务,移动端缴费支付和非税票据邮递服务双结合,实现开单即缴、即缴即走。目前网上缴费已突破100万笔、共计20亿元。三是持续开展简证便民行动。精减诉讼服务环节,凡能通过官方平台公开查询或者法院内部系统核验、能通过当事人现有证照证明或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替代的,一律不要求当事人提供。四是拓宽收件和资料补充渠道。把传统的“你来交材料”转变为“我来收材料”,联动快递公司上门收取立案材料。法院审核网上立案申请后,对需要补充材料的进行反馈,当事人确认后快递公司在2小时内上门收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五是推进线上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建成“广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有专业调解组织734个,调解人员3417名。深圳两级法院“融平台”整合在线调解、调解“一键”转立案等功能,纠纷先行调解导入率达97.1%。

三、以诉源治理为关键,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格局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一是大力推动多方共同参与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佛山法院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层面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和解中心建设,牵头推动在佛山市区两级同时建成诉前和解中心,提供集约高效、智慧精准的诉前解纷服务。自今年6月挂牌成立以来,共收案21041件,结案16780件,调解成功4251件。二是主动做好与党委政府创建“无讼”乡村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的工作对接,支持将诉源治理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建立人民法院与社区纠纷调处中心的对接指导机制,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三是建立健全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分析通报制度,动态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及时向党委政府等方面汇报、通报。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将诉前调解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与当地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深度融合,对群体性纠纷实现及时通报反馈、快速应急处理。

四、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探索推动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机制国际化

一是探索诉讼服务国际化。广州南沙法院、珠海横琴法院等主动因应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通过创新涉外、涉港澳诉讼服务,增设特色服务专窗等措施不断探索诉讼服务国际化。南沙法院建设中英文网站,制作中英双语、繁简双体诉讼指引,深化多语种导诉服务,打造“多国语言接待岗示范窗口”;设立涉自贸区案件、“一带一路”案件受理专窗、商事调解专窗以及律师调查令申请窗。二是探索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国际化。深圳前海法院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与粤港澳调解联盟合作,聘请76名外籍、港澳台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有效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深圳福田法院在其特邀调解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设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国际商事调解提供支持。广州南沙法院、珠海横琴法院建立商事特邀调解制度,聘任境内外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在全国首聘港澳籍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率先建立港澳商会联动调解机制,促进跨境商事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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