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掉封条
你以为就能随意处置被查封的财产?
偷偷变卖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你以为就能瞒天过海?
No!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犯罪!
无论你逃到天涯海角
都将被绳之于法
先来看看
什么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此罪将被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我就问你怕不怕!
典型案例
广东一男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处置转让变卖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6年8月9日,法院依据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内容,对被告人胡某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制衣设备、电器、办公用品等财产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两年,并明确告知胡某查封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2017年底,胡某擅自将上述被查封财产非法处置转让变卖。
2018年9月6日,广州市花都区公安民警抓获胡某。次日,胡某的妻子向法院缴纳执行款50000元,同年10月15日向该院缴纳执行款8464.83元。
花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应依法惩处。结合胡某坦白认罪,且认罪认罚,退缴5万余元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财产一经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便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否则将触犯刑法,招致牢狱之灾。法律至上,切勿藐视司法权威,触犯法律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