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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0 18:50:49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月8日下午,我院召开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大会。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江锦泉同志主持,我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大会提请审议《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以差额选举方式对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纪委)委员进行选举。


       通过选举,孙江华同志当选为第一届机关纪委书记,张运洪同志当选为第一届机关纪委副书记,王大亮、邓碧君、彭洁萍等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委员。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娜同志对机关纪委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就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完善机关纪委的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纪检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纪委委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创新机制,搭建好监督平台。二是加大宣传,强化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庭室活动,积极挖掘庭室文化底蕴,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三是加大纪律监督力度,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要延伸党风廉政工作触角,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促进廉政风险情况预警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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