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51号),自2022年11月13日起,本院位于花都区新华路26号的机关本部、位于花都区聚贤街20号的执行局、位于花都区新华路25号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三个办公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现就近期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院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与广州市、花都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完全一致。
二、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人员聚集,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即日起,本院倡导优先通过线上或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开庭、信访等诉讼服务业务。
1. 可通过广州法院AOL电子诉讼服务中心、“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以在线方式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业务。
2. 可拨打020-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信息查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等诉讼服务业务。
3. 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等诉讼服务业务。邮寄材料时请注意提供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材料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三、即日起进行的开庭、听证等各类诉讼活动,将视情况调整为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以法院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您提前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电话咨询,或拨打020-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联系。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