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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大课堂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30 18:13:36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小孩打闹引发的纠纷中,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条缕分析、理清对错,坚持“教育+引导”的方针促成案件调解结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护“未”成长。

 

玩闹引纠纷,调解陷僵局

小杰、大明(均为化名)均是低年级小学生,一个午后,他们和小伙伴们在小区里玩耍。后因在游戏中产生矛盾,小杰和大明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小杰轻微受伤。

小杰妈妈听到哭声后赶到现场安抚小杰,并让大明道歉。大明认为小杰先骂人,拒绝道歉。

小杰妈妈非常生气,严厉指责大明。这一幕刚好被大明妈妈看见。大明妈妈把大明拉到身旁,问他是否打了小杰。大明红着眼眶,紧咬嘴唇、默不作声。

随后小杰妈妈报警,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开展调解。但由于监控无法看到事发过程,双方各执一词,无法顺利调解。

后小杰妈妈联系学校,要求大明在全班同学面前向小杰道歉。大明妈妈认为小杰妈妈有意扩大这起小冲突的影响,不同意道歉、态度也变得强硬。小杰妈妈遂将大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他们给小杰道歉并进行赔偿。

为了更好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但因前期冲突且多次沟通无效,导致矛盾加深,双方都不肯让步,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教育+引导”,联动解心结

看着手里的卷宗,法官心里明白,本案纠纷要实质化解,最重要的是让两个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承担责任。同时,双方家长的态度在化解这起纠纷中也至关重要。

鉴于此,法官决定启动“综治+法院+派出所”联动机制,对孩子和家长逐一开展教育引导。

一方面,由综治中心安排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杰和大明开展“责任认知辅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会产生的相应后果,并引导其将责任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

另一方面,法官与民警则对双方父母进行释法说理,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讲清科学的家庭教育对孩子养成良好道德品质的重要作用,并提醒其“身教”重于“言传”,其针锋相对、锱铢必较地处理纠纷可能会在孩子内心埋下不良的“种子”,劝导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而放下敌对情绪,和谐友善地化解矛盾。

 

联合再调解,共筑成长路

一轮教育引导工作后,双方家长的态度都明显缓和了很多。此时,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并邀请派出所民警及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调解现场,民警出示接警记录及现场调解视频,并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冲突是小朋友交往活动中一种常见的现象,处理冲突也是孩子重要的交往能力之一。我们作为家长,不应一味庇护孩子,而是应当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冲突,让他们学习正确与人交往的技巧。”在法官的引导下,小杰妈妈和大明妈妈都主动进行反省,检讨自己在矛盾处理过程中,因护子心切和赌气斗气,采取了不理性行为。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在双方家长的示范下,大明主动承认了自己动手打人的错误,当庭向小杰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不再采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小杰也为自己在玩游戏过程中使用不文明用语向大明道歉。

 

本案中,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案件办理中主动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多元解纷力量,讲好“小案件”中的“大道理”,避免“小摩擦”升级为“大冲突”,让“小案例”成为学生和家长的法治“大课堂”。既实现了对孩子教育与保护的双重目标,也让家长从中树立起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是人民法院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生动实践。

法官提醒,“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成长道路上,家长既是守护者更是引导者,在遇到孩子间的嬉闹冲突时,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表达感受、换位思考,教会他们正确处理纠纷;同时要用沟通代替对峙,以理性包容的心态处理好小矛盾,避免事态升级,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材:花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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