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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办驾驶证?不靠谱!是诈骗!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2 09:49:31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想不通过考试就拿到驾驶证?
有钱能使鬼推磨?
不!钱不是万能的
通过花钱即能办理驾驶证

不是天上掉馅饼

而是诈骗!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16日21时许,广州市花都区花山派出所接到被害人江某报案称,其在某网站看见一则自称可以直接购买汽车驾驶证的消息,便添加对方微信号,陆续转账13300元后,发现依旧办不成驾驶证,遂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2018年6月14日至6月16日,同案人韦某(另作处理)使用微信添加被害人江某为好友后,以代办驾驶证为名义,诈骗江某13300元。其中,被告人韦某护将其银行账号提供给韦某收取赃款,并帮助韦某将赃款取现。

       2018年6月至8月,被告人韦某护、韦某龙使用微信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以代办驾驶证为名,诈骗多名被害人财物。其中,韦某护诈骗4名被害人共计37000元,韦某龙诈骗2名被害人共计13600元。

       2018年9月5日,公安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抓获韦某护、韦某龙。

裁判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护、韦某龙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韦某护诈骗数额巨大,韦某龙诈骗数额较大。两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该案犯罪事实、社会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具体情节,法院判处韦某护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韦某龙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韦某护账户内被冻结的13097.96元发还给被害人江某,责令韦某护继续退赔202元给被害人江某。追缴韦某护、韦某龙的其他违法所得。判决后,两被告人皆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

       网上各类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广大市民需擦亮双眼仔细辨别,不要轻信网上的信息。在我国,想要取得驾驶证,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考取,网上各种花钱代办驾驶证的都是骗局,有人花了钱拿不到证,有人拿到了证,证件也是伪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看了上述案例

你还敢相信微信代办驾驶证吗

想要驾驶证

还是老老实实参加正式的考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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