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司法宣传 ->正文

600多万!快速发放执行款,力保防疫物资顺利投产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7 18:11:03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花都法院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开通执行案款发放绿色通道,快速为花都区一家口罩生产企业发放案款600多万元,及时缓解企业生产资金紧张问题,最大限度保障防疫物资顺利投产。

 

      全面查控掌握财产线索


       陈某、某五金公司与某物业租赁公司土地租赁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判决,某物业租赁公司应向陈某和某五金公司支付补偿款及利息共计约600万元,但某物业租赁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陈某和某五金公司遂向花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过程中,花都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物业租赁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在限期内申报财产并陆续交纳6万元执行款后,表示财产不足以全额履行,只能每月支付1.5万元直至清偿完毕。执行法官周嘉通过“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向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及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情况,调查显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根据现有的财产线索立马开展线下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案判决生效后一星期内,向案外人借出2322万元,且因转让了某工业园地块的土地所有权收取了相应转让款,以上情况均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与其申报的情况不符。


      强制措施促使履行


      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悉理,明确告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若其仍不悔改,拒绝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企业征信将大受影响。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坚持每月只履行1.5万元的方案。其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证据材料移送区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事态严重,一次性将剩余的600万元交到法院的代管款账户。

      快速发款保障生产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疫情突发,其响应政府号召,转产口罩,急需资金购买生产设备和相关物资。执行法官立即上报开通案款发放绿色通道,当天就将600多万元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保障了防疫物资的顺利投产。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公示信息| 诉讼服务| 审判信息| 执行信息| 裁判文书|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1402000243号 粤ICP备18012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