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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济!调解助网约车司机有车可开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9 16:04:43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花都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疫情引发的涉网约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由民二庭庭长刘靖办理,经过刘靖法官的努力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纠纷,汽车租赁公司从而能继续收租,网约车司机则继续有车可开。

      因疫情引发违约,法官调解化纠纷

      2018年11月22日,何某与广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用于滴滴网约车服务。合同签订后何某一直依约准时交付租金给广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直到2020年1月,何某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付租金。于是,广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花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何某支付租金、车辆维修费、拖车费、违章处理费及提前退车违约金等费用。

      何某应诉后,承认欠付租金,并表示有意还款和处理其他诉请,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在春节期间被封村在家,无法出行,无任何收入,不能及时付租、处理违章及完成修理。

      案件于3月24日受理后,刘靖法官从共渡难关、互谅互助的角度,通过庭前庭后多次调解,开庭当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何某补交1月份租金并取回车辆继续滴滴服务,免交2020年2、3、4月租金,从5月开始继续交租。

      平衡利益冲突,保障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小微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受到较大影响,资金压力较大。当原被告双方均陷入困境时,如何妥善平衡双方的利益冲突,找到合适的调解方案,对促进双方当事人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案中,调解结果对原告而言,可以回笼小部分租金,推进租赁车辆市场的良性运转和恢复;对被告而言,可以拿回车辆,重回滴滴载客工作轨道,不因疫情而失业,并能保障网约车行业运转。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化解纠纷,特别是涉及个人就业的案件,通过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同舟共济,能够实现“三赢”——企业继续顺利运转,从业者继续努力赚钱,社会秩序继续保持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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