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有关通知,现就调整我院办公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12月1日(下周二)起,我院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对外办公时间一致。 二、开庭时间请按照本院传票上载明的时间或经办法官、书记员电话、短信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致电12368咨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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