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4月29日依法任命的我院人民陪审员:
汤艳琼、张 爽、张友谊、杜德焕、徐伟茜、徐美婷、徐肖华、许俭玲、
高倩菲、梁洁仪、邝永科、徐惠琴、卢银兴、黄伟章、张桂欢、钟锦法、
杨瑛乔、张琼兰、邓丽文、陈玉珍、龙展鹏、李 丹、王美欣、利裕玲、
古丽玲、翟 彦、李秀梅、徐宝焰、梁永滔、姚炳钢、徐秋儿、邝肖云、
江仲泮、王欣妍、李嘉元、梁剑勇、王玉珊、王玉莹、吴腾燕、张小文、
冯建华、黄惠娟、江静瑜、曹登科、罗 晋、邓柳针、曾带娣、梁燕华、
毕美贞、徐伟欣、陈汝昶、江学波、张惠芳、李 萍、徐丽妍、许凤群、
冯丽丽、徐婷婷、傅小英、曾为盛、邓玉洁、江燕芬、温秀妹、高丽开、
阎平霞、谭放军、杨少华、江维玲、陈秋妍、江永德、刘 洋、冯艳珊、
江秋燕、曾少芬、卢秋燕、赖洁芳、钟 忠、伍世校、曾 颖、危晓玲、
黄仲胜、刘少敏、林莉梅、梁素明、王振业、曾燕飞、汤春燕、徐素丽、
曾蔚茹、叶玉端、江小聪、许沛南、吴 刚、陈钢鸣、邓广城、黄胜红、
邓丽琼、王书广、秦嘉焱、陈铎棠、毕晓君、陈晓燕、王翠芸、李伟立、
于晓博、岑桂本、邵炬福、陈红辉、符 斌、邓英河、黄秀锋、农明章、
何婉冰、李丽娟、罗先德、丁 沂、邓玉针、陈志鹤、邓玉秋、黄文胜、
李基志、王金爱、杨敏霞、刘文雄、黄杏有、刘丽诗、李上燕、邓华东、
杨恩龙、林 霞、龙水花、高俊鹏、唐桂梅、毕立雯、汤少辉、刘展策、
黄国荣、谭伟鑫、宋述虎、杨熙照、白 凡、赖春彩、黄 权、林大葵、
周丽嫦、林 玲、石 超、唐庚建、江惠婵、邹 蕊、谭冠桃、梁惠青、
邹惠红、黄志坚、叶彩云、毕煜光、陈文运、申万冕、卢莉茜、姚镜全、
杨奎龙、李建新、戴 辉、李淑岗、梁秋实、戴汝友、黎 静、朱宇华、
张国立、曹宝华、王 力、杜锐青、王 磊、贾 磊、陈小勇、夏丽环、
黄翠仙、陈 柳、江忠联、梁丁葵、姚湘洛、刘清其、钟莉仪、匡需要、
刘红梅、王镜裕、罗文辉、江万佳、毕玉儿、黄兰香、谭静仪、陈海英、
张广权、江国章、利敏仪、何记森、黄厉红、杨志勇、谢桂芬、黄文炯、
胡启仙、胡文锋、江志桓、张燕明、陈绍煜、方美云、欧碧琼、梁达深、
高锐华、高振榕、高永常、王德键、茹信晓、黄建伟、潘水明、邓兴龙、
任建华、刘素霞、黄飞鸿、罗炳章、潘国亮、李惠霞、黄宏辉、周国伦、
姚健宁、罗荣添、陈淑霞、任伟祥、骆广杰、梁健明、麦著杨、罗敏贞、
黄汉成、钟毅贤、林凤娟、龚瑞其、谭永佳、张丽芳、龚灼伟、汤海沂、
彭 亮、徐笑香、李永泉、周 珊、任炳棠、朱彩梅、罗宏志、樊彦涛、
刘伟志、任家杰、汤凤娇、温有娣、邱伟雄、卢素贞、林仰师、王焕德、
宋耀坚、陈道文、徐新宇、汤婉清、吴达文、冯瑞珩、宋玉萍、温丽梅、
王记茹、袁有明、毕凯微、魏 波、周志勇、杨秋潜、张燕霞、余海仟、
洪丽英、汤伟芳、汤玉清、傅伟斌、吴年章、洪文星、蓝桂全、张大道、
苏莉莉、古 娟、李翠英、韩岳强、郑镜洪、潘启胜、韦 玲、邝丽梅、
李颖欣等289名同志至2024年4月28日任期已届满,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4年4月28日自动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