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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丽婵等306名人民陪审员任职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15:15:36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年3月12日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丽婵、江慧卿、黎裔芬、陈秀好、易  湘、何国彬、

周惠香、杨俊东、叶晓青、黄应校、韦雄鹏、雷吴龙、

夏新贤、陈  玲、罗利萍、潘诗琦、刘惠珠、邹桂芳、

刘燕文、赖燕妮、李佩雯、曾  晴、黄妙霞、杨祥翔、

 宇、汤镜辉、汤  俊、欧静瑜、刘凤英、吴秀环、

杨敏仪、任思贤、徐娇娇、洪喜华、史海涛、邹振宇、

王斯欣、蔡素兴、李淑一、李  娜、梁娟梅、刘思琪、

骆毅俊、梁嘉雯、罗心怡、罗巧玲、林艳华、温燕梅、

叶玉颜、刘  静、王健仪、黄玉真、钟仕浩、罗务开、

曾继雄、蒋丽丽、毕珊珊、黄敏婷、龚肖葵、罗华珍、

刘婉文、于  霄、万  丹、马永胜、马红梅、王小芹、

王灯花、王孝玉、王信彬、王  健、王智丽、王潘荣、

亓晓武、邓少好、邓达根、邓伟明、邓国联、邓建军、

邓建添、邓荣东、邓敏仪、邓清华、甘海全、甘  露、

卢凤麟、卢文滔、卢国栋、卢剑强、卢婉红、卢婉明、

卢新远、卢  豫、叶  珊、付美荣、邝文晋、冯文娟、

 燕、司  桐、吉  利、成  姝、毕凤萍、毕权礼、

毕俊杰、毕桂熏、毕晓春、毕海涛、毕家灼、毕焯伦、

毕新琼、毕燕芳、吕琴芳、朱月英、朱孔美、朱伟东、

朱美霞、任劲军、任春雯、刘介元、刘华坤、刘庆威、

刘志文、刘丽恒、刘  兵、刘应龙、刘规琴、刘苑苑、

刘建新、刘玲玲、刘秋平、刘海焘、江丽桢、江婉明、

汤文捷、汤泳琴、祁静怡、许倩菲、孙冠文、孙梦佳、

杜转好、杜嘉雯、李兰强、李芳枫、李肖霞、李念平、

 娜、李  琪、李  琳、李新闻、李福林、李  磊、

杨丽红、杨细虹、杨春香、杨  菁、杨  琴、肖  舟、

肖芳毅、吴乐丰、吴战强、吴勇银、吴峻涛、吴敏仪、

何仲辉、何  妍、余清奎、宋云清、宋允琪、宋肖颜、

宋卓勋、张  兴、张素红、张晓冬、张晓库、张培琳、

张惠娟、张翠红、张  璐、陈士蕊、陈兰香、陈汉元、

陈丽君、陈国清、陈佩丹、陈俊宏、陈艳芬、陈夏如、

陈爱玲、陈海波、陈雪芬、陈  婕、陈  磊、陈  麟、

邵鉴明、林少玲、林显煌、林晓红、林惠贤、林景星、

欧阳水丹、欧颖翔、欧群芳、罗小飞、罗少琼、罗文中、

罗海燕、罗雪容、罗锦平、周  刚、周树鑫、周密林、

 准、郑俊旺、郑艳玲、郑继才、屈小东、赵  凯、

 猛、胡中山、胡雨晨、胡  莎、胡  晓、钟达文、

钟碧霞、洪金彩、姚志洪、姚启章、姚树强、贺瑞君、

骆铭宁、骆毓崧、袁文燕、袁珊珊、袁桂连、莫建芳、

 瑛、顾雪峰、徐广钿、徐志铉、徐艳冰、徐振钢、

徐润棠、凌  敬、高春艳、高  赫、唐  珊、唐  兢、

姬常威、黄一文、黄文杰、黄文烨、黄志祥、黄志烽、

黄间玲、黄灼亮、黄英霞、黄国彬、黄凯欣、黄金金、

黄炜强、黄炎清、黄笑敏、黄烩全、黄敏婷、黄新钳、

黄镜涛、萧翠英、崔静静、庾剑洪、梁晓敏、梁  健、

梁雪冰、梁强升、彭志明、彭著奎、董淋艳、植志全、

曾见华、曾令银、曾  伟、曾伟铨、曾钊键、曾昭书、

曾昭荣、曾昭俊、曾淑婷、曾维文、曾献铁、曾韵如、

曾德龙、温秀婷、谢佳容、谢  祎、谢  强、蓝苑茵、

赖逸菲、詹庆伟、蔡一阳、蔡兴平、蔡宏亮、谭建军、

谭荣伟、谭豪俊、熊潇梦、潘秀容、薛成龙、魏建云等306名同志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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