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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4民初7537号向米娜诉广州承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庆阳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7 11:27:26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民初7537

 

广州承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向米娜诉被告广州承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庆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14民初7537号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本案的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向米娜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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