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民初13906号
广州市富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广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汤光成诉周三清、中建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富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第三人陈伟明、佛山市广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16时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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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张仲娟法官、常远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66831505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号(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