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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4民初4480号王红亮与杜娟、山东赛尔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判决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4 09:41:37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杜娟

本院受理的2024)粤0114民初4480原告王红亮与被告杜娟、山东赛尔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红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7.5元,公告费400元,均由原告王红亮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 龚珏、凌璐

联系电话:02066831546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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