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警察公告》及法院岗位需求,拟递补01职位的2名考生为我院合同制司法辅助警察(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邮编:510800,电话:020-6685090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警察第三批拟补录人员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6日